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办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4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加强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将《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21020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网络舆情风险早发现、事端早处置、信息早报告,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网络舆情事件负面影响,快速妥当处置突发网络舆情,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指对学院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等有重大影响或对学院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产生影响的报道和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涉及我院的新闻报道和评论在公开网络平台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情的监测、控制和处置等具体措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研究和解决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应对处置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党委办公室,履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职能,小组成员包括综合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教务处、图文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学院成立专职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办公室是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主要职能部门。

2.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舆情发生所属单位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报送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并尽快认真核实舆情反映问题,准确查找舆情产生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完善舆论监控体系,加强对各类新媒体平台的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定期研判和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快速反应,讲求方法。健全应急报道和引导处置机制,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引导、第一时间处置,采取法律、管理、技术等综合措施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四、舆情处置机制

(一)舆情研判及监测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师生思想动态、意见诉求、舆论热点中及其他可能导致网络舆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提前防范、止于未萌。

  1. 加强日常研判。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事前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就工作开展后有可能发生的舆情进行研判,如有需要,可提请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应对涉及自身的网络舆情进行及时查询、搜集、整理,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深入师生员工、了解思想动态,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上报党委办公室和分管校领导以及相关主管职能部门。

  2. 加强应急研判。发生网络舆情后,涉事部门需第一时间对舆情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和进展,并根据事件态势向党委办公室提交情况报告。党委办公室根据舆论的焦点、发展态势,全面分析易形成的敏感内容,梳理和汇总风险点,做好网上舆情风险预警和提示,并上报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全过程监测。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提升对QQ群、微信群、QQ空间、表白墙、微博、抖音等平台监测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时积极发动师生,动态跟踪信息,并根据相关情况发动师生进行正面引导及回复。线下处置工作应与舆情引导工作同步进行,各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沟通联络,积极做好线下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党委办公室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报送机制,发现舆情信息需及时准确报告情况信息,切实做到舆情风险早发现、事端早处置、信息早报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坚持日常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中监测到的突出风险、敏感动向,一事一报、随发随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避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展成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2.坚持迅速报送。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在半小时内进行口头报告,在一小时内递交书面报告(可以短信、邮件等形式);涉及火灾、人员伤亡或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办公室获报后,第一时间向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处置期间,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需有专人进行处置对接,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通畅。

3.坚持准确报送。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报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先期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事态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与后续影响预测;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舆情应对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应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日常应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机制。

  1. 做好日常应对。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化解常态化机制,对日常风险隐患进行分层管理、分类处置、分级响应,做好任务分工以及处置流程等工作。

  2. 抓好应急处置。网络舆情发生后,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对工作。党委办公室汇同舆情发生单位的领导制定应对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网络舆情走势,党委办公室、涉事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商定相应的信息发布口径,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阅。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严格按照口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相关职能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根据领导小组决定,适时发布准确信息,掌握舆论主导权,引导理性表达,尽最大可能消除不良影响。

3.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梳理本部门舆情事件中的敏感人群信息,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等部门要做好校内敏感人群的思想动态跟踪、教育引导等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要组建由政治素质过硬的辅导员、党员学生干部、团学干部组成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要加强所属新媒体平台管理,并利用好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师生意见快递站等平台,规范化回应学生质疑,引导学生使用校方平台表达诉求。

4.加强校地联动。加强同教育厅、网信、公安、南京审计大学宣传部等单位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取得相关单位部门的帮助与支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