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人事师资政策研究及制度建设,推进人事师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 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管理等工作。
3. 负责优秀教学团队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和重点培养人选的选拔、培养与管理。
4. 负责教师培训、评优评奖等管理工作。
5. 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双师素质培养等加强师资培养工作的落实。
6. 负责教职工岗前培训、在职进修、职称考试以及各类证书的发放管理等。
7. 负责学院兼职学衔、专业负责人、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的遴选、聘任及考核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访)学、访问学者派遣与接收等具体事务。
8. 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