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主要职责

发布者:综合办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12

1. 负责人事师资政策研究及制度建设,推进人事师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 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管理等工作。

3. 负责优秀教学团队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和重点培养人选的选拔、培养与管理。

4. 负责教师培训、评优评奖等管理工作。

5. 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双师素质培养等加强师资培养工作的落实。

6. 负责教职工岗前培训、在职进修、职称考试以及各类证书的发放管理等。

7. 负责学院兼职学衔、专业负责人、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的遴选、聘任及考核工作,负责公派出国留(访)学、访问学者派遣与接收等具体事务。

8. 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