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办发布时间:2023-04-1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全体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二、调课安排

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程;

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

三、工作要求

1.后勤管理办公室根据此通知安排好食堂、水、电等服务保障工作。

2.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假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服务管理,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

3.中层干部假日期间离开南京,须于4月28日(星期五)前向学校主要校领导报告,并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李力 15365133085)

4.强化学院总值班、学工系统值班,做好校园巡察;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事故防范;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全院安全有序。

                        

                        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