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全面收集整理2023年度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确保各类档案及时、完整归档,进一步推进学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各学院、部、各部门在党政管理、教学、学生工作管理、科研、社会服务、条件保障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载体材料,具体参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修订稿)》。
二、归档要求
为保证归档材料的质量,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原则上复印件不得归档,档案材料要客观、真实、完整。归档文件整理请参照《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规则>实施办法》,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学校档案室。凡是已形成的归档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材料。
所有归档材料目录需按照录入模板录入相关信息,电子文档和扫描件需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
三、完成时间
各学院、部、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在6月30日前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信息录入等工作,综合档案室按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部门重新整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归档部门留一份,综合档案室留两份备查。
档案移交地点:图书馆T南404室 联系电话:85780078。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2024年3月25日